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内部管理制度议案[1]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享有董事、监事提名权[3]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3] 股份收购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第(四)项情形需满足条件,如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2]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是收购股份条件之一[2]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是收购股份条件之一[2] - 公司依照章程收购股份后,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2] - 公司依照章程收购股份后,第(二)、(三)项情形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 - 公司依照章程收购股份后,第(四)项情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 独立董事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职称、学位等条件[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资格限制包括最近36个月内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多项情形[7,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8] - 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8]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含本公司等)[8]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7]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出现不适宜履职情形,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9] - 因独立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低于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缺额后生效,公司应自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0]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0] - 独立董事应对提名任免董事等事项发表独立书面意见[10]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部分事项需经该会议审议[11] - 董事会及专门会议应制作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1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1] 其他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金额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当期末未分配利润50%时,需披露相关内容[12]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备案[12][13] - 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增两项制度[15][16]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六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全文将披露于巨潮资讯网[16]
美硕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