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与任职要求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须最近3年内无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况,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或背景[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会前3天通知,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如事项影响超10年则继续保留[18] 职责与工作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向董事会提建议[8]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审议同意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考核评价,最后报董事会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11] 委员权利与义务 - 闭会期间可跟踪非独立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公司相关部门配合提供资料[24]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可向非独立董事、高管质询[25][26] - 结合情况对非独立董事、高管业绩指标、薪酬方案等作出评估[27] - 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7] 规则其他说明 - 未尽事宜或与法规冲突以法规规定为准[29] - 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公司章程》为准[30] - “以上”“内”包括本数,“超过”不包括本数[30]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