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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瑞泰新材瑞泰新材(SZ:301238)2023-12-25 10:1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考评需公司人员述职和自我评价[10] 实施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