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得担任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10] - 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未满三十六个月的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9]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 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2][3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28]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5]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5]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独立董事离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4] - 任期届满前公司可经法定程序解除职务,需及时披露理由[14]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达标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为与关联自然人总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总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提前三日通知[37] - 委托出席应在表决前交授权委托书[40]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0] - 专门会议档案报董事会,由秘书保管[41] - 本工作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4][45]
中亦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