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达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会议召开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不受限[2]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会议组织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3] 决策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过半数同意[4] 其他规定 - 制作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4] - 公司保障召开,提供条件、资料,承担费用[5] - 出席董事有保密义务[5] - 述职报告应含会议工作情况[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修订亦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