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任委员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原则上应在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3] 会议表决与决策 - 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审议事项与委员有关联关系时,关联委员应回避表决[20] - 若表决人数不够全体委员过半数,提交董事会审议[20] 会议记录与任期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1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其他规则 - 督导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10] - 对相关事项决策须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向主任委员提交书面提议[20] - 主任委员接到书面提议后3日内签发书面会议通知并要求准备背景材料[20] - 证券部提前3日送达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20]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4] -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