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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海力风电海力风电(SZ:301155)2024-04-26 11:32

章程及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多项章程及制度修订议案[1] - 修订后章程规定设立党组织、规范股票买卖收益等内容[2] - 修订后股东大会职权增加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等[3] - 修订后明确多种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 - 修订后规范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投票等相关规定[5][6] - 修订后对股东违规股份表决权及征集投票权等作出规定[7][8] - 修订后明确关联交易表决、董事及监事提名等规则[8][10] - 修订后规范董事任职资格、辞职及补选等情况[12][13] - 修订后明确交易审议权限与计算依据[16][17][18] - 修订后规范监事会、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等相关事宜[20][21][22] 财务及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中报[20]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22]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22] - 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上限[22] 其他 - 公司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4项制度,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6] - 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全文[2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