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冠龙节能冠龙节能(SZ:301151)2023-11-27 10:13

股权与注册资本 - 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69.973万股股份登记工作并于11月17日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由16767.429万元增加至17037.402万元[2] - 公司股本总数由16767.429万股变更为17037.402万股[2] 交易与审批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大会审批[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批[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批[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批[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批[4]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关注[6][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有相关规定[6]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有相关规定[6]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6]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7]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7] 股东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需关注[9] -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0]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10] 董事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0]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1]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1]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两日内披露情况[11] - 因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1] 董事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3]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和网站[14] 章程修订 -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15]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1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应设立审计委员会,可按需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1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2]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12]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章程披露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