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财务数据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财报对应总额100%[5]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资产、净资产、营收、净利润错报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标准[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执行[10]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3][14]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5] - 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3]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内控[19] 核查信息 - 东吴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内控自评报告核查意见签署于2024年3月30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