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7] - 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8] 决策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