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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东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奕东电子奕东电子(SZ:301123)2023-12-13 10:48

信息披露时间 - 应在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 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7] - 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7] - 季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7]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17]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按规定进行业绩预告[20]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35]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特殊处理并披露[29]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该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3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38][5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39][50]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原因并披露[31] 信息披露责任与流程 - 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董事会成员负有连带责任[48]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40]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47]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审定、报送等流程[42][43] 人员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等人员应在任职等相关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4] - 董事、监事等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在深交所网站披露[64] - 公司特定报告公告前,董事等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65] - 董事、监事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5]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部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60] - 公司应建立相关人员持股及变动专项管理制度并对外披露[6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