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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雅艺科技雅艺科技(SZ:301113)2023-10-23 12:2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21] 股东大会召集与主持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要求召开[9]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后,应在五日内发出通知[8]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11]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4] 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16]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30%及以上,董事、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17] 投票与决议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特定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1] 其他要点 - 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34]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4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