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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雅艺科技雅艺科技(SZ:301113)2023-10-23 12:22

审计委员会设立 - 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0月20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2] 成员构成 - 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产生方式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主任委员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9][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17] 职责权限 - 提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督导其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年度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安排,督促提交报告[13]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1] -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4] 其他规定 - 委员至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撤销职务[17][19] - 表决方式多样,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9]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通过议案及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19][20] - 出席人员对所议事项保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