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3年5月15日审议通过相关激励计划议案[5] - 2023年6月1日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7] - 2024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作废部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议案[8] - 2024年5月29日审议通过作废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8] - 对20万股未明确授予对象的预留股作废处理[1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3年5月15日审议通过相关激励计划议案[5] - 2023年6月1日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7] - 2024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作废部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议案[8] - 2024年5月29日审议通过作废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8] - 对20万股未明确授予对象的预留股作废处理[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