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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讯传媒: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兆讯传媒兆讯传媒(SZ:301102)2023-12-11 08:09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2次以上融资需分别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存放于专户管理[7]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 资金支取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14]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4] 资金使用审议 - 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同意意见[14]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7]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7]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9]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到5000万元且达到超募资金总额的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1]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1]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2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