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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金埔园林金埔园林(SZ:301098)2023-12-27 03:50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的 三分之二以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须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 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