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牌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严牌过滤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已 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