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6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细则 - 细则于2024年6月14日经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受处罚或谴责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8] - 解聘需充足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9]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0] - 聘任需提前五个交易日报送资料[10] 职责与配套 - 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12][13][14] - 协助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3][15] - 聘任时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6] 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