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涉及委员自身事项,该委员应回避[12] 考核与薪酬 - 对董事和高管考核,先提交述职报告[11] - 以考核和经营业绩制定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11] 其他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提交董事会[12]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批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