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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江南奕帆江南奕帆(SZ:301023)2023-12-26 11:1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考评流程 - 先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述职和自我评价[10] - 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进行绩效评价[10] - 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