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4月)
累积投票制 - 累积投票制用于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2]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人数乘积[2] 提名规定 - 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公司法》等规定,独立董事提名还有额外要求[5] - 被提名人需向公司提交详细资料,特定情形公司应披露情况[7] 投票规则 - 选举不同职位时,股东投票权计算方式及投票对象有规定[13]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本次选举人数[14]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或监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7] - 当选人数不足有后续选举安排[17] - 超二分之一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有处理办法[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