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亚精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特定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其职务[3]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公司60日内补选[3] - 独立董事辞职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3] 监事相关规定 - 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1/3时辞职报告下任填补空缺生效[5] - 监事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监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审计与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5] 利润分配规定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净利润[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2/3以上股东表决权通过[7]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8] - 特定审计报告意见影响现金分红条件[8] 其他 - 修订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见巨潮资讯网[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