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专业会计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与报告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内审部门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1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职责与流程 - 内审部门提供决策前期书面资料,披露事项经其同意后交董事会[11][14]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并出具报告[7] 其他规定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交董事会,配合监事会审计[9] - 会议有记录,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委员有保密义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