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规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除独 立董事和记录人员之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时,公司其他人员不 得在场或以任何形式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和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公司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