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3]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比例[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3] - 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7][2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11] - 候选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12] 辞职与罢免 - 董事会应在独立董事提交书面辞职报告60日内完成补选[1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20][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6]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和获得资源及专业意见[26] - 相关人员应配合,否则独立董事可报告[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6]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6] 制度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少于”等不含本数[3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相同[30]
南凌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