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制与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编制[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编制[12]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超50%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业绩预告[12]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3]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为重大事件[1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为重大事件[15] 信息披露主体与范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2] - 公开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0]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0] 股东信息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需披露[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发通知[1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日期至少二工作日之前发通知[18] - 股东会召开前十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9]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27]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向董事长或董秘报告[28] - 公司公告信息由董秘分析判断并申请披露[28] -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由董秘负责对外发布[28] - 信息披露按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25]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管理,董事长首要责任,董秘主要责任人[32] 监事会与信息披露 - 监事会对外披露涉及检查公司财务等行为,应提前15天通知董事会[33] 信息披露档案管理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39] - 董秘记录董监高履职情况,证券部存档保管[39] - 以公司名义向监管机构行文,证券部留档保管[39] 文件保存期限 - 监管部门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违规处理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1] - 人员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担行政、民事责任,犯罪追究刑责[43] - 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3]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相同[45]
南凌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