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南凌科技南凌科技(SZ:300921)2024-08-27 12:3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批准[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6] - 股东会审议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交易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临时股东会召集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六种情形出现时,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15] - 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7]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23]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股东授权与会议记录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代表股份数等内容[31] - 股东代理人可按股东委托行使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31]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制作会议登记册[3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1] 决议通过规则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6]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6]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6] 投票权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8] - 关联股东参与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需回避,其股份不计入表决总数[48] - 不具有出席会议资格人员的表决无效,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46][50] 参会与提名 - 单独或合并计算持有在会议上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可参会[51]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2]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52]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3]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5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