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13]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3][14]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对特定借款等资金往来发表独立意见[1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1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其他规定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并含特定内容[18]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19]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 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5] - 专门会议须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27] - 专门会议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应提前提供资料[32]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议延期[32] - 制度释义依《公司章程》[34]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34]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按规定执行[34]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日月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