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10]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其负责并行使经营决策权[9] 内部控制体系 - 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7][33]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苏州宝丽迪等多家公司[8] - 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绩效管理和薪酬体系[12] - 2023年度逐步推行绩效考核试点[16] - 固定资产清查分为6月半年度盘点和12月年度大清查[19] - 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分离不相容职务[15] - 对日常经营交易明确授权批准范围,重大业务实行审批[15] - 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制度[16] - 逐步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对费用实行预算控制[16] - 对销售、收款和收入确认业务建立严格授权批准制度[17] - 规范采购业务,审计部审查制度执行情况[17][18] - 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经审议后签书面协议[20][21]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2] - 建立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23] - 初步建立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审计部负责内控监督检查[24][25]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2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一致[29] - 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有定性标准[27][28][29] 未来展望 - 及时补充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33] 高风险领域 - 重点关注货币资金管理等六个高风险领域[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