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 会议要求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2] 细则管理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14]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及修改[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