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狄耐克狄耐克(SZ:300884)2023-12-29 11:18

委员会成员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3] 成员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3] - 委员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成员履职与补选 - 委员出现特定不得履职情形,应立即停止履职,公司按规定解除其职务[5] - 因委员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3日前发出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除通知时限[12] - 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董事会可免除其委员职务[13] - 委员与会议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14] 会议结果与记录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形成书面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审议决定[14] - 会议记录需保存,存续期不少于十年[15] 其他规定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6] - 细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9] - 细则中“以上”含本数,“少于”等不含本数[19]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9]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20] - 细则制定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