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万胜智能万胜智能(SZ:300882)2024-03-28 11:16

选聘规定 - 选聘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2] - 可采用公开、邀请或单一选聘方式,邀请需3个以上具备资质事务所参加[7] 选聘程序 - 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审查后签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7] 改聘要求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同意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11] - 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拟改聘需公告披露信息[11][12]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9][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违规处理,严重行为不再选聘[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