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并接受其提供的运输服 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 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钱晓明、祝传颂、袁帅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现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