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金现代金现代(SZ:300830)2024-04-12 14:5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达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9]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裁变动属内幕信息[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10]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是知情人[13] 报告与报备 - 董事、监事等有向董事会报告内幕信息义务[16] - 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20] - 重大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知情人档案[20] 档案管理 - 知情人档案一事一记[38] - 填报知悉方式含会谈等[38] - 填报知悉阶段含商议筹划等[38]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人员签名确认[40] - 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22] 保密与合规 - 向其他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签保密协议[2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讨论重大事项做保密预案并签协议[24] - 通过必要方式告知有关人员保密事项[26] - 知情人在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6] - 公布前知情人不得泄露、传播内幕信息[27]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并披露情况及结果[30] - 违规受处罚报送备案并公告结果[31] - 擅自泄露信息可视情节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31] 制度相关 - 制度按《公司法》等规定执行[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并批准[3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3] 公司信息 - 公司简称金现代,代码3008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