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2]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 资金占用限制 - 大股东等不得利用多种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4] - 公司不得通过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6] 检查与清欠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 - 发生资金占用要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9] 股份限制 - 大股东占用资金未归还前不得转让股份[7]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冻结大股东股份[13] 治理措施 - 董事会等按权限审议关联交易并管理资金支付[11] - 大股东侵占资产董事会应要求停止侵害并报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