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占用制度 - 公司制定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资金使用规范 - 大股东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公司不得向关联方违规提供资金[4][6] - 公司按规定实施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6] 监督与处理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 - 大股东占用资金未归还前不转让股份[7]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有审批权,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冻结股份[8] - 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