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3年12月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1]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不受限[2]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4] 决策流程 - 特定事项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可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讨论取得全体过半数同意[4] 其他规定 - 应在会议发表明确独立意见[5]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