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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仕达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贝仕达克贝仕达克(SZ:300822)2023-12-18 11:1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1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4]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15] - 自提出辞职或出现不适宜履职情况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9] -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并任召集人[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工作时间与资料保存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 - 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保存至少十年[30] 会议相关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31] 其他规定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0] -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忠实与勤勉义务,维护整体和中小股东权益[33] - 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报告,必要时聘中介机构专项调查[34] - 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能出席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34] - 特定情形下向中国证监会等报告[34]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5]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38] - 对部分用语定义[39] - 部分表述含本数或不含本数有明确规定[4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改[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