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T左江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301 号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办理应收账 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拟向银行、证券 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 人民币 2.5 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本次应收账 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3 年 10 月 1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 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10 月 16 日 2 1. 详细说明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原因,说明参与本次保 理业务的银行、证券公司、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