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5]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多家子公司[6][8] - 纳入评价范围业务和事项涵盖法人治理结构等多方面[6] 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9] - 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10]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11] - 公司制订《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等资产管理制度[13] - 公司制定涵盖多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15] - 公司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16]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确保公平公正[17]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实行审批制度[18]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办法》规范担保[19] - 公司制定《研发中心管理制度》建立研发流程[21] 内控管理 -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内控评价[22] - 公司建立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23] 缺陷认定标准 - 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有7种定性情形[26] - 明确资产等总额潜在错报缺陷标准[27]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28]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29] - 报告期内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内控信息重大事项[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