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紧急可口头[10]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需全体董事认可[13]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4] - 董事委托出席遵循四项原则[17]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等方式[18]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三种[23] - 现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4]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9]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8] 提案处理 - 未通过提案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1] 会议记录 - 会议可全程录音[32] - 秘书安排记录,含届次等内容[33][34] - 秘书可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5] 会议确认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书面说明[36]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检查通报[37]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