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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药石科技药石科技(SZ:300725)2023-12-13 08:35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6个月内召开[4]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通过[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交易事项(除担保、财务资助)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交易事项(除担保、财务资助)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9] 股东大会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未按时发视为不召集,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15]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或不列入议程通知[16] 股东大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8]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董事与监事提名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股份股东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0]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监事候选人[20] 其他规定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2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2] - 特定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 - 股东大会对列入议程事项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除累积投票制情形外,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31]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0]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关联股东在关联交易投票表决时应回避,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5] - 股东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39]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42] - 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大会报告[43]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43]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