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核准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11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063.04万元,股份总数23063.04万股[6][13] - 公司经营范围含一般项目和许可项目,许可项目含民用爆炸物品生产[10] - 公司发起人为江西钢丝厂和军工控股,设立时持股占比分别为66.84%和33.16%[1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8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4]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7]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43][144]
新余国科: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