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会议召集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4]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多样[4] 审议规则 - 部分事项经独董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特别职权需会议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4] 会议安排 - 董事会秘书安排,有记录,独董签字[5][11] 其他 - 会议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事项[4][5] - 公司提供便利、承担费用[7]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解释[8][9]
会议召集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4]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多样[4] 审议规则 - 部分事项经独董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特别职权需会议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4] 会议安排 - 董事会秘书安排,有记录,独董签字[5][11] 其他 - 会议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事项[4][5] - 公司提供便利、承担费用[7]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解释[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