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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余国科新余国科(SZ:300722)2023-12-04 08:5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口头通知[11]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12]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文件保存与规则施行 - 会议记录及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13]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解释修改权属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