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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聚灿光电聚灿光电(SZ:300708)2023-09-06 08:56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 形; 2、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已满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 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