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聚灿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聚灿光电及子公司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 号)同意,聚灿光电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20 元,募 集资金总额 1,085,600,000.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 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