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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威复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光威复材光威复材(SZ:300699)2023-12-13 12:58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有关职权和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依照本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