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4] - 内部控制评价重点关注11项业务和事项[4] 评价结论 -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3] 责任主体 - 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2] -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2]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1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5%[11] -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10]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12]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13] 其他 -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