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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电工合金电工合金(SZ:300697)2023-12-21 08:44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等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满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不满300万或占净资产低于0.5%,总经理审批[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9]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按发生额累计计算[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3] 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确定适用规定[10] 审议豁免与回避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或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3][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7]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9] 争议处理 - 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否则其他董事有权要求[21] - 出现关联董事争议,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决定[21]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6]